《反有組織犯罪法》普法宣傳 - 一起來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是我國第一部專門系統規范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常態化掃黑除惡鬥爭的法治保障,是預防和懲治黑惡犯罪的“利劍”。下面,一起來學習吧。

什麼是有組織犯罪?

答:有組織犯罪,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以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惡勢力組織實施的犯罪。

惡勢力組織,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領域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擾亂社會秩序、經濟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

“軟暴力”,是指為瞭謀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響,有組織地進行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對他人形成心理強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影響正常社會秩序、經濟秩序的,可以認定為有組織犯罪的犯罪手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具有哪些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條,包括總則、預防和治理、案件辦理、涉案財產認定和處置、國傢工作人員涉有組織犯罪的處理、國際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具有哪些亮點?

亮點一:依法從嚴懲治黑惡犯罪

對於有組織犯罪的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幹成員應當嚴格掌握取保候審、不起訴、緩刑等的適用條件,充分適用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罰金等刑罰;在線索核查階段,對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的涉案財產可以依法采取緊急止付、臨時凍結、臨時扣押的緊急措施;對有組織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異地羈押、分別羈押或者單獨羈押等措施;對特定有組織犯罪罪犯異地執行刑罰、嚴格減刑假釋。

亮點二: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明確瞭國傢工作人員涉有組織犯罪的違法犯罪行為的具體類型,明確對於這些行為,應當全面調查,依法作出處理;並規定國傢工作人員組織、領導、參加有組織犯罪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對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加強協作配合,建立線索辦理溝通機制作瞭規定;對依法查辦有組織犯罪案件的國傢工作人員不得有的行為作出規定,明確底線禁區。

亮點三:嚴防黑惡勢力滲入基層

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換屆選舉中的聯審機制作瞭規定,明確民政部門應當會同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候選人資格進行審查,發現因實施有組織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

亮點四: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對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村(居)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各方面的職責作瞭規定,並對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組織犯罪侵害作瞭專門規定。

此外,為加強對涉未成年人的有組織犯罪的懲治,反有組織犯罪法規定,發展未成年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境外的黑社會組織,教唆、誘騙未成年人實施有組織犯罪,或者實施有組織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教唆、誘騙未成年人參加有組織犯罪組織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組織犯罪組織,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亮點五:防止黑惡勢力“死灰復燃”

規定瞭財產調查制度,辦案機關可以全面調查涉嫌有組織犯罪的組織及其成員的財產狀況;明確被告人實施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實已經查清,有證據證明其在犯罪期間獲得的財產高度可能屬於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並且被告人不能說明財產合法來源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沒收。

亮點六:保障涉案單位個人權益

明確對有組織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明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異地羈押措施的,應當依法通知其傢屬和辯護人;規定涉案財物處置應當嚴格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並對涉案財物處置涉及的利害關系人的有關訴訟權利作出專門規定。

此外,還對證人、鑒定人、被害人、舉報人等的保護措施作瞭專門規定。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需承擔

哪些法律責任?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國傢機關工作人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惡勢力組織實施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發展未成年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境外的黑社會組織,教唆、誘騙未成年人實施有組織犯罪,或者實施有組織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對有組織犯罪的罪犯,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從業禁止的規定,禁止其從事相關職業,並通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有關部門和單位、個人應當對在反有組織犯罪工作過程中知悉的國傢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予以保密。違反規定泄露國傢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作為普通公民,我們能夠做什麼?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義務。

國傢依法對協助、配合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保護。

國傢鼓勵單位和個人舉報有組織犯罪。

對舉報有組織犯罪或者在反有組織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傢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來源:平谷檢察,瑞麗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