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高血壓等8類慢病納入長處方目錄,一次就診可開12周處方藥

9月20日,北京市衛健委、北京市醫保局、北京市藥監局發佈進一步做好門診慢性病長期處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表示,“北京市將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等8類慢性病,納入首批市級長期處方適用慢性病病種目錄,符合標準的慢性病患者,可開具最長12周的長期處方。”

提前開藥天數由5天放寬至7天

“要是能一次多開些藥,讓我們少跑幾趟腿兒就好瞭。”北京安貞醫院心血管內科主任醫師程姝娟經常在診室聽到患者此類訴求,9月23日,程姝娟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表示,以前就有患者來問過能不能多開一段時間的藥,現在實現長處方,可以給患者帶來很多便利。

記者瞭解到,該通知明確參保人員開具長期處方時,提前開藥天數由5天放寬至7天。“長處方最大的優勢是對於百姓的便利性,慢性病的患者大多需長期服藥,以前4周或8周來一次醫院,不僅患者折騰還容易增加醫院門診量。”北京某三甲醫院心內科主任也告訴記者,“現在從我們醫院來看,隻要患者合並有慢性病,並且醫院嚴格審核病人的診斷結果和訴求都沒問題後,就能開具長處方。”

穩定慢性病患者更適合開長處方

據瞭解,8類慢性病指: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高脂血癥、骨關節疾病、精神類疾病。此次文件還確定瞭指導用藥目錄,優先將國傢基本藥物、集采藥物納入長期處方用藥目錄。文件介紹,各醫療機構參照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的長期處方適用慢性病病種及長期處方用藥范圍執行,在保證合理用藥和用藥安全的前提下,還可開具長期處方適用慢性病病種及用藥目錄以外的藥品長期處方。

據9月10日,北京市衛健委發佈的《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8類慢性病長期處方用藥指南(2024試行版)的通知》顯示,8類慢性疾病能否開具長處方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而“穩定”就是這些條件中的核心。如“當確診冠心病患者病情相對穩定,無需再進行復雜的治療,可以進入恢復階段;心血管專科治療方案確定,持續用藥方案無調整3個月以上;相關臨床實驗室檢查指標基本正常或平穩時,可開具長期處方。”

“長期處方目前適用於臨床診斷明確、病情較為平穩、用藥方案具有持續性的慢性病患者。但如果受環境、天氣、個人體質等多方面影響,病情出現變化,患者依然需要進行隨診,根據病情隨時調整用藥情況。”程姝娟表示。

上述三甲醫院心內科主任也表示,“臨床上,多數心血管疾病患者的病情相對穩定,12周也是一個相對穩定的周期,患者自行服藥的問題不大。長處方無疑會遇到相應的問題,比如有患者沒慢性病卻來開藥,通過此行為進行一些騙取醫保資金的行為,這就要求醫生和醫院一定要嚴格審核。”

來源:健康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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