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販賣“上頭”電子煙,“刑”!

日前,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辦理瞭一起向未成年人售賣依托咪酯電子煙案件。

案情回顧

今年3月某日,民警根據線索在上海市某小區一樓棟門口抓獲涉嫌吸食依托咪酯毒品的張某。關於毒品的來源,張某交代其吸食的“電子煙”是從老傢一位網名為“L***”的朋友處購買的,其中含有依托咪酯成分。3月14日,民警將網名為“L***”的洪某抓獲,並在洪某住處查獲1顆依托咪酯電子煙煙彈。

洪某到案後交代,今年2月下旬,張某通過網絡詢問洪某是否有購買依托咪酯電子煙的渠道,洪某便找朋友拿瞭2顆依托咪酯電子煙煙彈,通過順風車將煙彈從老傢送到上海張某住處,收取張某870元。

同月21日,在洪某老傢,4名未成年人因吸食依托咪酯電子煙被當地民警查獲,經調查發現,他們吸食的“電子煙”也來源於洪某。

經查,3月11日,未成年人小L、小Z、小W、小C聚在一起,小L提出想吸食依托咪酯煙彈,其他三人也表示感興趣,小L遂聯系洪某,約定在某小區附近的便利店交易。隨後,小L帶著小Z、小W在約定地點向洪某購買瞭1顆依托咪酯煙彈,後將煙彈安裝在電子煙煙桿上,4人輪流吸食。過瞭一段時間,有人提出還想買依托咪酯煙彈,小L便再次聯系洪某,和小Z、小W在同一地點與洪某進行交易,購買瞭依托咪酯煙彈後,4人再次吸食。

經民警進一步訊問,洪某承認瞭兩次將依托咪酯煙彈賣給三名未成年人的事實。經查,洪某曾因吸食依托咪酯被處行政拘留。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

洪某向未成年人及他人出售毒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販賣毒品罪對洪某提起公訴。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洪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檢察官提醒

依托咪酯是一種用於醫療的麻醉藥品,具有強成癮性和精神依賴性。長期吸食依托咪酯電子煙,會對青少年的大腦和神經系統造成不可逆的損害,引發一系列嚴重的健康問題,甚至可能導致死亡。

傢長和社會各界要高度警惕依托咪酯電子煙的危害,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監護。一旦發現有人向未成年人販賣依托咪酯電子煙,應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廣大青少年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拒絕嘗試任何形式的毒品和非法物質,珍惜生命,遠離危害。

來源:上海檢察,中國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