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短婚未育,前夫傢暴,我受不瞭離婚瞭。離婚後我陸陸續續也在找新的對象,但總是沒有合適的。後來遇到瞭一個離婚有娃的,女兒歸前妻撫養,每個月1500元撫養費爺爺奶奶出。我和他相處起來很愉快,我覺得很舒服,談戀愛一年後就結婚瞭。
他每個月看孩子一次,結婚前也是這樣;但他前妻知道他再婚後,就總是發“孩子不能缺少父愛”等言論給他。他和前妻的孩子現在上幼兒園瞭,前妻就讓他加入孩子幼兒園的親情賬戶,給他接孩子的卡,他一一照做瞭。可是我心裡真的很不舒服,之前都漸行漸遠瞭,突然現在他前妻又開始讓他照顧孩子瞭……是我想得太多瞭嗎?
現在我也懷孕瞭,本來我喜歡女孩,但我突然不想寶寶是女孩瞭!覺得他會比較兩個女兒,讓我覺得惡心,突然有過一瞬間如果是男孩就好瞭的想法,讓我自己也嚇瞭一跳。唉,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他這個人還是值得結婚的,他無法和前妻與孩子斷開也是我應該預想到的,隻是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緩解目前心裡的煩躁瞭。該和他談談嗎?
來源:豆瓣小組
當你知道他的前妻拿孩子對他有所要求的時候,這其實就是一種對你的磨煉。跨過這道坎,你就贏瞭。
正如你自己所說,這一切傢庭背景和可能發生的麻煩,你在你們還沒再婚之時就已經清楚瞭解。所以現在不存在認識上的困惑,而是要專註於如何去面對。
孩子沒有錯。養育孩子是父母的責任,這種責任不該因為婚姻狀況是否存續而發生變化。你可以換一個考慮的角度:他不是在完成前妻給他的任務,而是在履行責任,對自己對孩子都有所交待。在掌櫃看來,他是個有擔當的人。
你無需去嫉妒他與前妻的孩子,也不用擔心他會偏愛大女兒而不喜歡你和他將來有可能的小女兒。畢竟你和他與你們的孩子才是接下來要密切生活在一起的人。一個有責任心且思路正常的男人,會舍近求遠嗎?
選擇瞭這樣的伴侶重組傢庭,就應該不斷打磨自己的心態去包容和理解。既然這是你的“第二人生”,就要抓住你的“盛夏光年”,贏取你的“笑忘歌”。
讓父親照顧孩子當然無可厚非,但他前妻的醋勁兒和“挑戰”意圖是非常明顯的,這是“屋子裡的大象”,不可能裝作視而不見。另外,同為女人、妻子和母親,難道就她可以吃醋,你不能有點情緒?所以你不必自責,這種感受很正常,不需要壓抑。
相反,你需要明確地告訴他,他前妻的做法讓你不爽瞭。和他一起商量下,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你的心裡不再疙疙瘩瘩?完全可以再聊一聊:當你和他的孩子出生後,如果前妻進一步利用孩子來做文章,你倆如何共同應對?對於他的同父異母的幾個孩子,你和他又準備如何分配關註度投入度?
如果你倆彼此坦蕩,又有著好好經營新傢庭、新生活的共同目標,那這些都沒有任何難以啟齒之處。談開瞭,相信會迎來廣闊的天地;如果談不開,那你可得重新審視“他這個人還是值得結婚”的結論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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