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不完全統計,北京、河北、上海、廣東、四川等地已取消醫療機構用藥數量限制。
9月26日,河北省醫保局、河北省衛健委發佈《關於持續做好國傢醫保談判藥品落地執行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到除抗菌藥物外,合理使用談判藥品品種數量不受考核、評價等限制。
“用藥數量限制的‘松綁’讓更多品類的藥物能夠在醫院中共存,在臨床治療中也能為患者提供更加豐富、均衡的藥物選擇。”9月29日,河北醫科大學第一醫院藥劑科主任劉洪濤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現在新藥上市的速度越來越快,進院的渠道“松綁”之後,對於各大藥企來說也是一個好消息,能夠有效縮短國談藥品的進院時間,加快進院速度。
廣東一傢藥企負責人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進院藥品數量限制的松綁減少瞭國談藥品進院的政策阻礙,促進整個醫藥市場更加活躍。以往或因用藥數量限制,醫療機構對於國談產品的引進較為謹慎,擔心超出既定的用藥量范圍。如今醫院可以根據實際的臨床需求、患者數量及疾病的發病率等因素,更積極地考慮國談產品的引進。從市場競爭的角度來看,國談產品加速進入醫療機構,與其他同類產品在一個更公平、更廣闊的環境下競爭,有利於整個藥品鏈條形成正向循環。
廣東省廣州市衛健委9月5日發佈的《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支持創新藥械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提到,“自新版‘國傢醫保藥品目錄’公佈後三個月內、廣州市創新藥械產品目錄公佈後1個月內召開會議,及時將國談藥、創新藥械按需納入醫療機構用藥或用械目錄,做到‘應配盡配’,優先選用。落實取消醫療機構藥品配備總品種數限制,督促醫療機構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醫療器械相關委員會工作會。”
解決國談藥品落地難問題是近年來各地醫保局的重點工作之一。四川省醫保局2024年6月發佈於《中國衛生》的文章《創新管理推行國談藥品單行支付》中提出,國傢《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11年版)》已於2021年10月9日廢止,其中關於醫療機構《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品規數的相關要求不再執行,打消醫院對配備藥品數量超限而影響國談藥品進院的顧慮。
北京一傢藥企負責人向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透露,從政策制度上看,目前全國多地都在引導醫療機構落地國談藥品;從實操層面來看,後續的實際落地情況值得持續關註。
來源:健康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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