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終於出手瞭,對於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對罰沒收入增長異常的地方要進行必要督查,這條消息可以說無比振奮人心!
就在今天(10月8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傢發展改革委主任鄭柵潔表示,將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單位的行政執法行為。
內容主要涉及3個方面:
1、要求相關執法單位,要采取更加包容、更加審慎的方式進行監管。
2、要求相關執法單位在執法上要柔性,不能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執法,不能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
3、將對罰沒收入增長異常的地方進行必要的督查。
有很多網友看到這條消息之後,都表示嚴重支持,希望這一舉措能夠落到實處。
說句實話,這幾年人民群眾與一些執法人員產生矛盾,大多數都是因為不柔性執法而產生的,有些本來可以通過講政策,勸解的方式解決,但他們動不動就罰款,甚至小過重罰。
比如,福州張某在路過鄰居傢的菜地時,在鄰居王某某的招呼下,以122.5元買下70斤芹菜,然後又以1.95元的價格轉賣給瞭菜市場上的攤販,獲利14元。
但很不幸的是這批芹菜被市場監管局檢測出農藥殘留超標,隨後被告知將對張某處以5萬元的罰款。
當時張某接到市監部門的處罰通知書後,不知所措,因為金額過大,幹脆就不管不顧瞭。
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張某既沒有申請行政復議,也沒有繳納罰款,結果導致繳納罰款延期後又追加瞭5萬元共計10萬元的罰款。
由於張某一直沒有繳納這筆罰款,當地市監部門隻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好在閩侯法院認為,市監部門的處罰過重,且張某屬於初犯,並非職業菜犯,最終載定不準予強制執行。
而當地市監部門仍然認為,他們對張某處理合法合規,所以不服法院裁定,然後又向法院申請重審,最後終審仍然維持瞭原判。
法院認為罰要罰的讓人信服,才能起到教育的作用,更何況張某本身不是做菜生意的,隻是在菜市場上打工,順帶幫人傢買瞭70斤芹菜,並且獲利隻有14元,市監部門處以10萬元罰款,明顯存在處罰過當的情形,也就是前面說的亂罰款。
其實類似亂罰、重罰、不柔性執法的例子還有很多,如果每一個案子都通過法院判決,肯定不現實。
說到亂檢查,有很多網友就想到瞭交通行業的各種葩檢查項目。
還有趨利執法,這個也是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現象。趨利執法,是指一些執法單位或執法人員為瞭追求經濟利益或其他不當利益,而采取違法或不適當的執法行為。
這些行為不但背離瞭執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原則,也會導致一系列社會矛盾。
1、不公正的處罰會侵犯瞭公民的合法權益,
2、不公正處罰會破壞法治原則,有損法律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3、不公正的執法會對企業和市場造成負面影響,從而阻礙經濟的健康發展。
4 、趨利執法容易滋生腐敗行為,一些執法人員可能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從而損害到公共利益。
總而言之,發改委提出的“規范行政執法單位執法行為”是一件令人鼓舞的好消息,因為隻有加強執法監督和規范,確保執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才能更好的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市場和經濟才能得到良性發展,人民才能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