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院長拿瞭1600餘萬元好處費

一個縣級醫院院長,沒能守住自己的職業道德底線,墮入瞭商業賄賂的腐敗旋渦。近日,經海南省白沙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受賄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判處被告人鄭某坤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16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鄭某坤在任三亞市國營南新農場醫院院長、白沙縣人民醫院院長、白沙縣醫療集團總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鐘某文等人在醫療設備、耗材、藥品采購和工程建設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600萬元;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522萬餘元向兒子鄭某麟采購商品,使國傢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當院長之初也曾拒收回扣

鄭某坤擔任三亞市國營南新農場醫院院長之初,在購買醫療設備、藥品中也會婉言謝絕供貨商給的回扣。但一年後就變瞭,他認為自己辛勞奔波,克儉克勤奮鬥瞭大半輩子,也該在經濟上“寬松”,在生活上改善一些,傢人也該跟著沾點光瞭。

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藥商於某強找到鄭某坤,請求其采購他們公司的藥品,並示意會給予回報。鄭某坤心領神會便答應瞭。

幾天後,於某強邀請鄭某坤到市裡一傢頗有名氣的酒店吃飯,臨走時遞給他一個3萬元的紅包,見鄭某坤不肯接便笑著說:“這包間裡就咱倆,沒有第三個人知道。再說,如今醫療市場競爭日趨激烈,鄭院長購進瞭我們的藥品,我們給一些辛苦費也是當今的行規。”聽於某強這麼一說,鄭某坤接過紅包塞進瞭公文包裡。

初嘗甜頭,鄭某坤悟出瞭權力與金錢的“特殊關系”。2005年至2015年,鄭某坤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於某強承接瞭三亞市國營南新農場醫院的藥品采購項目,為瞭感謝鄭某坤的關照,於某強先後10次送給鄭某坤共計67萬元,鄭某坤全部笑納。

貪斂錢財的胃口越來越大

2015年底,鄭某坤出任白沙縣人民醫院院長、白沙縣醫療集團總院長等職,隨之而來的是更高的威信和更大的權力。在不法商人的“圍獵”下,他貪斂錢財的胃口越來越大。

鄭某坤任白沙縣醫院院長後,海南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鐘某文很快就結識瞭鄭某坤。2015年至2023年,鄭某坤幫助鐘某文先後承攬到白沙縣人民醫院急救設備等6個醫療設備采購項目及藥品采購項目,鐘某文送給鄭某坤好處費合計357萬元,並按照鄭某坤的要求將這357萬元存放在自己的賬戶代為保管。2017年下半年,鄭某坤授意鐘某文從為其保管的受賄款中取出174萬元,在海口購買瞭一套商品房。

2015年至2023年,鄭某坤還收受瞭海南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鐘某旺送的好處費630萬元,在鄭某坤的鼎力幫助下,鐘某旺先後承攬到白沙縣人民醫院的8個醫療設備采購項目和發熱門診用電增容配套工程項目。2023年3月,鐘某旺收到第一筆工程款後,送給鄭某坤好處費8萬元,鄭某坤讓其先代為保管。

隨著鄭某坤貪欲膨脹,在大肆受賄的同時,他還通過以貸養息收受鐘某旺好處費127萬元。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鄭某坤借給鐘某旺306萬元,並約定以1.5%的月利率支付利息。之後,鐘某旺送給鄭某坤127萬元,並按照鄭某坤要求將127萬元分5次轉給鐘某文代為保管。

將受賄款交由“好友”代為保管

2015年至2023年,鄭某坤利用職務便利,幫助海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操某先後承攬瞭白沙縣人民醫院醫療耗材和醫療設備采購項目,10次收受操某送的好處費共計307萬元。為掩人耳目,鄭某坤將307萬元受賄款全部交給“好友”鐘某文代為保管。

2015年至2018年,海南某藥業有限公司業務員姚某在鄭某坤的幫助下,通過掛靠海南兩傢醫藥有限公司的方式承攬到瞭白沙縣人民醫院的藥品采購項目。為瞭感謝鄭某坤的幫助,姚某分18次送給鄭某坤好處費共計165萬元。鄭某坤收下後,也都交給鐘某文代為保管。

2017年上半年,海南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忠聽說白沙縣人民醫院有室外附屬服務工程項目,就找到瞭鄭某坤。鄭某坤說:“工程給你做可以,但一定要保質保量保工期,千萬不可偷工減料,一旦出事,看我怎麼收拾你。”“您就一百個放心,在這個工程上,絕不會給您丟臉。”在鄭某坤的幫助下,劉某忠拿到瞭這個工程項目。2018年春節前,劉某忠送給鄭某坤5萬元現金表示感謝,鄭某坤收下後將5萬元現金交給鐘某文代為保管。2018年下半年,該工程項目在消防驗收時被發現消防方面存在問題,需要進行補建整改。情急之下,鄭某坤從鐘某文處取出3萬元返還給劉某忠用於補建整改。

2021年至2022年,鄭某坤還收下瞭海南某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何某花送的好處費27.5萬元,並將這些錢交給鐘某文代為保管。2022年10月,海南省委巡視組到白沙縣巡視,鄭某坤害怕自己收受好處費的事情敗露,從鐘某文處取出10萬元現金退還給何某花,並告誡何某花:“省委巡視組的人來到白沙,要是有人找你,你要切記管住你的嘴……”

幫助兒子非法牟利

就在鄭某坤沉浸在“財源廣進”而得意忘形之際,他進入瞭白沙縣監察委員會的視線。2023年8月18日,鄭某坤被采取留置措施,接受調查。

被留置期間,鄭某坤如實供述瞭監委已掌握的其收受鐘某文、鐘某旺好處費的事實,還主動交代瞭監委未掌握的其收受操某、姚某等人好處費的事實以及為兒子鄭某麟非法牟利的事實。

2021年至2022年,鄭某坤幫助鄭某麒掛靠的江西某貿易有限公司等5傢公司承攬到白沙縣人民醫院的5個醫療設備采購項目。經對這些采購項目采購價進行評估,共高於市場價格522萬餘元。

檢察官核實案件相關證據。

2023年12月25日,鄭某坤涉嫌受賄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一案由白沙縣監委調查終結,移送白沙縣檢察院審查起訴。2024年2月2日,白沙縣檢察院將該案提起公訴。3月15日,法院開庭審理,於近日作出上述判決,對鄭某坤退繳的違法所得1474.78萬元以及鄭某麒違法所得10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對查封的商品房一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向鄭某麒追繳違法所得422萬餘元。

來源:檢察日報·明鏡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