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破解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難題 -

(記者 李江 通訊員 韓朝暉) 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規劃管理,解決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難的問題,減少因違規充電引發的安全隱患,我市印發《連雲港市新建項目電動自行車規劃配建標準(試行)》和《連雲港市既有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配建標準(試行)》。

“此次標準的制定充分考慮瞭電動自行車的普及趨勢和居民的實際需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標準要求每個新建項目都必須配備一定數量和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確保居民能夠安全、便捷地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按照我市新建項目電動自行車規劃配建標準,各地在編制和修改詳細規劃時,應提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配建要求。新建項目將配置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的要求納入規劃條件,並在方案審查中予以落實。

根據標準規定,新建項目的非機動車配建指標裡須配置一定比例的電動自行車位,應不低於非機動車停車位總數的50%;新建住宅項目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裝置(充電插座)數量不應低於電動自行車停車位的50%;新建公建項目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裝置(充電插座)數量不應低於電動自行車停車位的15%。

同時,電動自行車停車位設置應同時滿足《車庫建築設計規范(JGJ100-2015)、江蘇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技術規范》(DB32T3904-2020)及我市已出臺的電動自行車管理相關文件的要求。下一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嚴格落實文件精神,在今後土地出讓規劃條件中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納入項目配套。

另外,針對既有居民住宅小區居民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印發《連雲港市既有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配建標準(試行)》。根據標準規定,既有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充電插座數量與小區住戶數量之比不應低於1:5;既有低密度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及充電插座,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調整;徐圩新區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及充電插座,根據需要自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