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連雲港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來瞭!
最高補600元!
【關於新增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
01
活動時間
2024年9月14日—12月31日(2024年9月14日《省商務廳等8部門關於印發〈江蘇省推進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印發,9月14日—10月24日,在公示參與活動的企業購買電動自行車的,到原銷售門店完善相關手續後,可以享受政府補貼;10月24日後參加活動的,現場享受政府補貼)。
02
補貼對象
在連雲港市參加活動、交回電動自行車舊車、購買新車的個人消費者,每位消費者隻能享受一次補貼。
03
補貼方式和標準
消費者帶舊電動自行車到銷售門店購買新電動自行車時現場享受政府補貼,由銷售企業墊付,直接抵扣。
補貼標準按照新購電動自行車價格(含稅價)分檔實施。
04
參與企業
參加以舊換新經營主體應為在連雲港市登記註冊的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自願報名參加本次活動,根據公告資質要求提交相關資料,經審核通過的入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
參加活動銷售企業名單(第一批)
05
實施流程
(一)舊車交付
1.個人消費者:
(1)登錄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服務平臺,領取參加活動資格。(登錄“江蘇銀行”,進入“本地生活”(所在城市選擇連雲港),點擊首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專區”,進入領取參與活動資格。)
(2)攜帶本人身份證明、電動自行車舊車整車(含電池),到參加活動銷售企業交付舊車,配合銷售企業登記購買人信息和舊車信息,簽署電動自行車回收報廢授權委托書。
2.參加活動企業:
通過以舊換新服務平臺,根據消費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進行實名認證,填寫舊車登記信息,上傳相關照片或掃描件資料,對舊車(含電池)及號牌予以回收,相關信息包括:
(1)購車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
(2)舊車信息:舊電動自行車和購車人手持本人身份證的正面全身合影照片,舊車車架號、舊車車牌號(非必須)、舊車電池類型(選填鋰電/鉛酸)、選擇有資質回收企業(門店勾選)。
(二)換購新車
1.個人消費者:
選購符合要求的車型,根據所選型號支付扣除政府補貼、舊車殘值作價後的購車費用。
2.銷售企業:
開具符合國傢財政規定的車輛銷售發票,發票的抬頭為個人(需實名制),按照相應的補貼標準實時立減後收款,在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服務平臺登記新車信息、銷售信息,上傳相關照片或掃描件資料,相關信息包括:
(1)新車發票:銷售企業開具的第一聯“發票聯”,須為消費者首次開具,對重開、偽造的購車發票,不予認定補貼資格。
(2)新車信息:新車品牌、新車車架號、電池類型(選填鋰電/鉛酸)、CCC認證(選填是/否)、新車車牌號。
(3)銷售信息:新車市場售價、發票代碼、舊車殘值作價、使用政府以舊換新資金補貼金額。
▲ 資料圖(來源:新聞聯播)
(三)補貼發放
(由銷售企業完成,消費者無需參與)
銷售企業按統一要求在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服務平臺中提交購車人、回收舊車、銷售新車完整信息,線下提交舊車回收移交紙質清單,對提交材料不齊全的,將退回修改。經審核通過後,定期將補貼發放至參與活動企業所提供的銀行對公賬戶。補貼發放結果將進行公示,市商務局將對政府補貼資金組織審計核查,對有異議的交易進行重新核實,不符合條件的依法予以追回補貼,違規的行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舊車處理
(由銷售企業完成,消費者無需參與)
門店回收的舊電動自行車整車,應及時交由有資質的整車回收企業或廢鉛蓄電池回收資質企業處理,並留存回收移交清單備查。市商務局將聯合市生態環境局對舊車交付情況進行核查。
▲ 資料圖(來源:新聞聯播)
06
其他事項
1. 本實施細則由市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2. 市商務局有權根據國傢和省出臺的相關新規,修改本次活動條款及細則、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3. 以舊換新補貼認定時間以新車發票開具時間為準。
4. 參與活動的銷售企業應嚴格按標準和要求上傳材料,認真核對以保證信息的準確性,避免信息錯誤或圖像模糊等問題無法通過審核。
5. 參與活動的銷售企業和回收企業須承諾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主動配合車輛回收等工作,接受社會各方監督,積極協調處理補貼相關訴求糾紛。
6. 消費者、銷售企業參與本活動即視為理解並同意活動規則。
隨著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
不斷擴圍加力
港城消費者獲得瞭諸多實惠
截至目前
政府已補貼港城消費者1.24億元
其中
傢電汽車相關補貼政策請點擊【鏈接】
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啟動
標志著我市消費品領域的
以舊換新政策實現瞭全面啟動
連雲港以舊換新不僅
將為市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優惠
更會為我市消費品市場註入強勁活力
記者:張明興 通訊員:周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