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考要有利於引導學生加強平時體育鍛煉
王營
各省逐步將體育科目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此前教育部也明確,從2021年起絕大多數的省份體育中考分值會增加。體育好不好是否隻看體育考試成績?如何釋放學生、傢長“應試體育”的壓力和焦慮?4月25日,在教育部新聞通氣會上,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王登峰進行瞭回應。
王登峰解釋,就學生的綜合素質考核而言,一定是教什麼就考什麼。體育中考也同樣是教什麼就考什麼。反過來說,要決定考什麼,就必須得先教什麼。學校體育不管是課程安排還是教學內容安排,都應該和考核或者考試有高度一致性。
考什麼,教什麼,是當下一些學校和傢長的普遍心態。當體育被納入中考並逐漸提高分數後,許多初中學校為瞭提高學生中考體育成績,進入初三甚至從初一開始,正常的體育課幾乎全部停止,每節課都瞄準中考考試項目,專心致志的反復訓練。傢長也是如此,中考如果考跳繩,則不惜一切代價為孩子報課外跳繩訓練班;中考如果考試籃球,則讓孩子拼命練籃球……在這樣的背景下,體育培訓市場火爆,體育訓練場地一票難求,也就不足為奇瞭。
體育鍛煉不可能像有的文化課那樣,為瞭提高分數,搞反復刷題,或者體育教師在平時的體育課中,棄體育教學目標不顧,瞄準中考體育項目,搞車輪戰術,反復訓練。這樣做不僅加大瞭學生的訓練負擔,導致孩子因訓練量過大而影響身體健康,同時也會扼殺孩子體育鍛煉的興趣,致使孩子厭惡體育,最終難以提高學生體育中考成績。
事實上,體育不但能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更為重要的是,體育是一種精神,能有效培養學生的競爭意識、合作精神和百折不回的勇氣;體育也不僅僅是讓學生學會一兩項運動技能,能應付考試就達目的,更為重要的是讓學生將體育變成一種生活方式,養成良好的健身習慣,提高學習效率,提升生活質量。
王登峰司長提出“教什麼”就“考什麼”,這一點毫無異義。就像文化課考試一樣,中考命題必須依據各科課程標準,考試范圍不會超過學生初中三年或小學學習的內容。但是如果反過來說,考什麼就必須先教什麼,則容易讓人理解為體育中考不考的項目可以不教、不練,從而給初中體育教學帶來某種程度的誤導。
體育中考與文化課中考不同的是,許多地區事先都規定瞭考試項目,這就相當於劃定瞭考試范圍。“先教”考試項目沒錯,但這些項目難以涵蓋休息教學的全部內容,因此體育教學除瞭要先教考試項目外,還要圍繞體育課程標準,按照體育教學計劃,教好非中考體育項目。
將體育納入中考成績,其目的是督促學校加強體育教學和學生體育鍛煉,引導傢長關註學生的身體健康,培養孩子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提高孩子的身體素質。如果把體育變成瞭以應試為目的功利化體育,則難以達到這樣的目的。為此,教育主管部門應下大力氣糾正這一片面認識。
一是要引導學校開全、開足體育課,保證學生每天1小時的體育鍛煉時間。課堂教學是落實體育教學目標,增強學生體質健康的主渠道,體育教師要按照國傢體育課程標準和體質健康標準,認真備好每節課,上好每堂課,讓學生在體育課堂中習得基本的體育技能,養成良好的健身習慣。同時,學校要科學規劃,保證學生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時間,上好早操、課間操,開放課外體育活動場館,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確保學生依據自身興趣,發展體育特長。
二是中考體育項目的設定要有利於加強平時體育鍛煉。中考體育項目的設定要有利於考查學生身體素質應達到的水平,有利於教師的課堂教學,引導學生平時養成體育運動的習慣。對此,王登峰司長強調:“體育考試內容首先包括瞭日常的體育課和課外鍛煉的記錄,這一部分如果學生能夠按時參加體育課,完成體育課佈置的鍛煉任務,分值每個人都是有保障的”。
在引導學校加強平時體育鍛煉方面,各地可參照雲南體育中考方案:體育考試由原來單一考查學生的體能,變為考查學生基礎體能測試、專項技能測試、體質健康監測和競賽加分4項內容。為減少個體先天因素的影響,考試由原來3年一考改為一年二考,采用“隨時考”“定時考”兩種方式。
這一方案的亮點在於打破瞭中考三年“一考定成績”的弊端,將三年一考變為一年二考,采用“隨時考”“定時考”兩種方式,引導學校加強學生的平時體育鍛煉。學生平時每年兩次的體育考試成績都記入中考總分,平時考什麼、怎麼考,由學校根據體育課教學計劃自主安排,這些考試項目課外培訓機構無法涉及,也不可能通過短期培訓提高孩子的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