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經可以請假嗎?”近日,雲南省政府發佈《雲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新規明確指出,患有重度痛經的女職工,經醫療或者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後,經期可以休假1至2日。該《規定》自2024年11月1日正式執行。這一政策引發瞭社會對“痛經假”的關註和討論。
規定:女性月經期間
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早在1993年,由原衛生部、全國總工會等5個部門聯合頒佈《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該規定指出,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後,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此後,多地紛紛出臺相關政策,確保女性職工的這一權益得以落實。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陜西、江蘇、山東、四川等在內全國近20個省份都在地方性規定中明確瞭這一權益。
例如,2022年11月,深圳市人社局在答復政協委員關於保障女職工享有生理假期的提案時,也明確瞭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確診後,月經期間可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此外,遼寧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也規定,用人單位應給予經期女職工勞動保護,對於確診患有重度痛經或經量過多的女職工,給予1至2日的適當休息。
通過對比各地政策可以看到,全國有15個省份的“痛經假”面向所有女性;還有部分省份,如山西、遼寧、河北、寧夏等8個省份的“痛經假”在面向所有女性的基礎上,對於從事連續站立勞動的女性還提出瞭更細致的休息規定。比如,《寧夏回族自治區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九條中寫明,連續站立勞動4小時以上的,每2小時安排20分鐘工間休息。
法學專傢:
“痛經假”需解決落地難
多地已施行“痛經假”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仍面臨諸多挑戰。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建峰指出,盡管痛經假的規定早已存在,但在實踐中真正落地並不容易。在社交媒體上,不少女性反映,在請“痛經假”時不僅要忍受疼痛去醫院排隊掛號,還常常面臨證明難開、領導批準難等問題,甚至可能因此遭受職場歧視。
沈建峰表示首先,痛經屬於個人隱私,使得員工在主張休假待遇時面臨舉證困難。部分省份甚至要求員工必須提供醫生出具的病假證明等才能享受該假期,這無疑增加瞭員工的負擔。
其次,假期待遇問題也阻礙瞭痛經假的實施。一些省份明確瞭痛經假期間的待遇按正常工作時間計算,但仍有省份對此含糊其辭,導致員工在請假時遭遇障礙。待遇不明確,使得員工在請假時擔心工資、社保等是否正常繳納。
針對這些問題,沈建峰建議,有關部門應當明確痛經假的享受前提條件,完善相關制度。這有助於減少員工在主張休假時的舉證困難;明確痛經假期間的待遇問題,包括工資、社保等如何繳納。至少應該確保員工在休假期間待遇不受影響。此外,還應建立反就業歧視制度和成本分擔機制,保障女性員工的合法權益。這有助於減少職場歧視現象,提高女性員工在請假時的安全感。
醫生:痛經可能是疾病信號
此前專訪北京市海淀醫院婦產科副主任醫師徐冰時瞭解到,痛經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原發性痛經,疼痛常在女孩月經初潮後1-2年開始,檢查沒有發現盆腔裡有明顯的病變。治療上主要采用止痛藥或者短效口服避孕藥。
還有一種繼發性痛經,女孩來月經後起初無痛經,在某一個時段,開始瞭越來越嚴重的痛經。這種痛通常和某些疾病有關,如子宮內膜異位癥,簡稱內異癥。據統計,每100名女性中就有10-15人患有內異癥,全球超過2億女性長期遭受其折磨,我國發病人數估計達3000萬-4500萬。
徐冰指出,內異癥是一種主要影響育齡期女性的常見病,也是婦科的疑難雜癥,最典型的癥狀之一就是痛經。其中90%的患者因痛經或者盆腔痛而來到門診,而一個突出的難題——“診斷延遲”體現在大部分患者身上。
“究其原因,醫患雙方對內異癥均存在認知差異和信息鴻溝。‘月經羞恥’仍然是一個嚴重的壁壘,很多女性避諱談論痛經,更不瞭解內異癥的復雜性,不能及時就診,早診早治在全世界都是個難題。”徐冰說。
來源:中國新聞網、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