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中部的一個山區縣,山坳坳裡的村民祖祖輩輩都盼望著修建一座水庫。好消息是近些年通過努力,這一期盼終於要變成現實瞭:修水庫的事年前已納入當地規劃,並且資金也已落實到位。這下村民們的期盼總算有著落瞭吧,但是該項目遲遲批不下來。
到底為啥?相關部門解釋說,咱們山坳坳裡的土地目前都是基本農田瞭,要知道基本農田隻能種糧食,建水庫是不能用這類地的,因此項目也就沒法批瞭。
村民們納悶瞭:自己山坳坳裡的土地土薄地瘦,且一畝地能分成四五塊,打糧畝產也不過300斤,咋就劃進瞭基本農田瞭呢?
後來村民們一打聽才摸清原委:近些年縣裡調整用地規劃,縣城附近的基本農田被變更成瞭普通耕地,為瞭占補平衡,山坳坳裡的賴地就變成基本農田瞭。
農田為何要“上山”?當地給出瞭答案:縣城要發展工業、地產業,都離不開用地,讓這些產業區山凹凹裡搞,自然行不通,搞開發隻能占用城郊的好地(基本農田)。可是按照目前的國傢政策,即便是占用1畝基本農田都要國W院來批。因此為瞭規避審批,方便搞開發,隻能將城郊的好地置換出來,方法就是通過把山凹凹裡的賴地轉變成基本農田,然後將城郊的好地轉變為普通耕地,進一步再轉變為開發用地。
這個故事所描述的現象隻是我國廣大農村的一個縮影,那麼多肥沃良田就是通過這種手段一點點被“蠶食”殆盡。耕地的“占補平衡”本來是一項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但是一些地方把經給念歪瞭:占優補劣、占多補少、先占後補,就這樣山下良田被一步步“逼”上山坡,“逼”下灘塗。18億畝耕地紅線背後,造成瞭耕地大量隱性流失。
咱們知道,促進經濟發展,工商業所起到的作用遠遠大於農業,經濟發展瞭更容易出“Z績”。農業投入大、見效慢,還不容易出Z績,因為大傢都知道“種糧賣糧的不如人傢吃糧的”。
雖然農業對GDP貢獻不大,它在國傢和社會中的基礎地位卻是很重要的。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糧安天下”,這可不隻是口號,而是揭示瞭糧食在國傢和國民中的基礎地位。糧食從哪來?自然是耕地,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耕地少瞭,質量降低瞭,國民需要的口糧也就無法確保。口糧確保不瞭,那什麼工業、什麼GDP統統都談不上瞭。因此保護好耕地,讓國民端牢飯碗,這個意義有多重大。這麼淺顯的道理我想大傢都懂,可為何還都這麼去幹呢?
針對農田“上山”,良田“偷梁換柱”亂象,國傢自然不會置之不理。目前國傢已經出手,比如自然資源部針對農田“上山”過程中的占補平衡存在占多補少、占優補劣甚至弄虛作假問題做出批示:
要建立健全耕地保護“長牙齒”硬措施工作機制,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占用耕地行為。紮實推進耕地占補平衡專項整治,著力糾治占而不補、補而不實、弄虛作假等突出問題,規范耕地占補平衡管理秩序。
以國土空間規劃作為用地依據,逐步壓減城鎮開發邊界內增量空間使用規模,嚴格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管制,嚴控占用耕地的各類情形,確需占用的,要求按照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原則落實補充耕地。
針對突破耕地保護紅線,指出:
全面落實耕地保護黨政同責,細化明確考核規則和方案,對於突破耕地保護紅線等重大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嚴肅問責、終身追責。
這樣將耕地保護和糧食生產納入地方主管部門的考核體系,在糧食主產區能抓好糧食生產也是Z績,對於破壞糧食生產和農業生產不作為的,就要“一票否決”,並且要問責,而且是終身追責。
自然資源部還明確:穩妥推進“山上”換“山下”,將山上耕地逐步調整到山下,推動果樹苗木盡量上山上坡,促進農業生產空間佈局更加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農業生產規律。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國傢已經找準“痛點”,針對“痛點”下手,及時糾正錯誤,不能讓農田“上山”,更要把山上的農田給轉移到“山下”,在這個過程中既從“占補平衡”政策中嚴加約束,又要給頂風“作案”者進行嚴格懲處。網絡上沸沸揚揚爭論不休的“水稻上山”等鬧劇,我想也給有個瞭解瞭。
農田上山下灘亂象,是現代社會對經濟發展過度追捧,地方對Z績過度追求的產物,這大大損害瞭我國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基礎作用。國傢及時出手能夠正本清源,將“上山”的耕地逐步調整到“山下”這才符合農業生產規律。
針對農田“上山”,你有什麼要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