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將取消公攤!2025年物業費會不會降?房價會不會跌回10年前?

取消公攤又上頭條瞭,每隔幾個月這個話題就會上一次熱搜,

那麼2024年這一次有什麼不一樣?

12月17日,張傢口市住建局等4部門近日印發《關於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將鼓勵實行“現房銷售”,逐步推進“取消公攤”。

12月12日,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市住建局、市發改委發佈《關於全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通知》,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該市行政區域內商品房將實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銷售。

今年9月,湘潭市發佈《湘潭市促進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的18條措施,在優化住房銷售方式方面提出,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實行按住房套內面積(不含公攤面積)計價宣傳銷售。廣東肇慶市則於今年5月出臺相關規定,明確從2024年5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商品房實行按套內面積計價宣傳銷售。

更早之前,合肥於去年7月召開全市房地產工作專題會議,也提出“為避免公攤面積比例過大,要積極探索商品房銷售按套內面積計價。

目前,我國住宅建築主要以建築面積進行交易,這樣會出現同一項目的建築面積相同而套內使用面積不同的問題,因此各地經常出現因公攤面積計價問題而出現的矛盾。

那麼到底公攤是不是取消?

其實很多圍觀的購房者根本不清楚這些概念:建築面積、套內面積、地毯面積。大部分人鬧的都是誤認為地毯面積就是自己的套內面積,其實這些概念都非常非常不一樣。

地毯面積是室內的凈使用面積,也就是墻體以內的所有面積,而套內建築面積卻包括瞭套內房屋使用面積(地毯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築面積最後簡單的總結一下,公攤的影響:

公攤面積並不是越小越好,不計入面積價格,意味著開發商同樣可以提高套內單價,另外如果開發商過度擠壓公攤,會導致社區品質下調,包括樓道、會所、大堂等公共面積縮水。

1:產生公攤也計價的原因是因為中國是小區制,而不是街區制,中國的小區更依賴開發商建設,而國外更多是依靠政府。這種情況下,就使得開發商將社區內公用部分分攤成本到建築面積裡。

2:一些小區甚至連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計入到公攤面積中,而國傢法律明文規定這些不算公攤。另外還有將公攤部分未來的收益被開發商或者物業獲得,比如電梯廣告等。

3:公攤面積缺乏公信力,不便民、不透明。如果“公攤面積”不實,購房者要多支付房款,而且還得在以後不斷支付更多的成本

4: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

5:“偷面積”大部分都是違規,偷瞭公攤。

一般報批的時候,肯定是符合《建築面積計算規則》,但很多開發商會在報批後改造,比如很多的loft。通過特殊設計,增加室內室外空間,讓房子的某一部分可以“不計面積”或“計一半面積”。

6:利用限價政策漏洞

很多城市都有限價政策,但大部分都是限制瞭建築面積單價,這種情況下,有開發商想辦法在建築面積單價不變的情況下,增加使用面積,在期房購房合同和期房收房這個雙合同中,增加使用面積,變相的增加瞭單價。在買賣合同中設置瞭陷阱。

7:公攤不均

最簡單的例子,高低配的項目,北京非常普遍,高層占據瞭大量的公攤,而拆分出來的,別墅特別是地下部分並不公攤。

所以歸根結底來說,雖然羊毛出在羊身上,但對於購房者來說,對於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來說,改成套內計價是合理的。

市場對公攤的詬病很多都是樣板間看著很大,實際交房後發現貨不對板,所以公攤並不是問題,問題其實是期房銷售過程中法規不完善,法規不落地導致的樣板間與實際交付完全不一樣!

從重慶和肇慶的情況來看,購房者仍然要為公攤面積買單,但從購房者的角度來看,他們更需要的其實是公攤面積計算的透明化,以及物業費、取暖費等費用的合理計價方式,像肇慶這樣僅僅隻是要求開發商、中介機構按照套內面積計價宣傳和銷售的規定,似乎並不能完全回應購房者的需求。

1:公攤是不可能取消的,公攤是國傢規定肯定會有的。

公攤部分是整棟大廈業主共有的,比如樓梯,走廊,電梯,管井,電房,泵房等等,如果沒有這些,物業是根本無法使用的,甚至,連回傢的路都沒有。

而且公攤並不是越小越好,以電梯間為例,如果電梯間面積過小,電梯數量較少,走廊寬敞,大堂寬敞,電梯寬敞,那公攤一定很大。

2:公攤的問題主要是少數開發商缺乏監管,像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車位、架空層等等,這些可都是不計入公攤面積的。但是,在實際計算過程中,不少開發商卻硬把這些面積算作公攤,從而導致購房者的公攤面積增加。

還有在實際房地產銷售過程中,少數開發商為瞭好賣房,將樣板間提高瞭面積,通過做小傢具等辦法,誤導購房者以為自己買的房子會很大,而等實際收房的時候,感覺貨不對板,然後誤導購房者以為是公攤的原因,實際這隻是開發商的虛假宣傳。

3:以為沒公攤面積,以套內面積算,房價就會便宜?物業費就會少?

實際上房子是按套銷售的,一套賣多少錢,無論按建築面積算還是按套內面積算,總價是一樣的。包括物業費等,計價方式的變化不會改變你叫繳納的總價。

4:即使套內計價,也不一定就會沒問題

公攤面積制度在我國實施已久。2001年實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明確瞭商品房建築面積是由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具體來說,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建築面積。

套內墻體及陽臺面積,依然可能有開發商動手腳。

5:取消公攤是好事,但要避免成為賣地的工具。

如果是二手房,你的得房率隻有70%,而新進入市場的這些房源,得房率可能能到90%,差20%的話,過去的二手房和開發商手中庫存的在售的一些房源有可能就要降價瞭。

不論是得房率還是公攤,都有存在的必要性。真正要管控的其實是不合理的、違規違法的,在銷售過程中制造高得房率的這些情況,而不是說隨便改變這種公攤的設計規則,其實是會帶來一些不可預知的風險。

是否套內計價政策對於購房者實際購房成本基本無影響,

老百姓以為取消公攤能降低房價,其實這是錯覺。

實際從市場情況看,市場好的時候,所有人都搶房子的時候,公攤比例就特別大,而一旦市場不好,開發商蓋房,明顯,公攤比例就很小。

以北京為例,最近一年多入市的項目,公攤比例基本都隻有20%以內,很多甚至得房率能到90%以上。

價格不是由房屋面積決定的,而是由供求關系決定的。有些城市的房子1000平賣1000萬,有些城市的房子100平賣1000萬。取消公攤,改變的是房屋銷售面積,但並沒有改變供求關系。

現在的房地產市場是,你降價都賣不出去,別說漲價瞭。

真正促使房價漲跌的,一定是供求關系。買的人多瞭,房價就上漲,買的人少瞭,房價就下跌,跟套內、套外面積關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