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孫”是傢庭傳承的規則設置,不是名分

(1)傳統社會條件下,一個傢庭,保持較大的規模,在人財物上面有力量,更容易在社會上立足,也更有利於自身發展壯大,使每個傢庭成員都能從中獲益。

(2)從夏商周秦漢到唐宋元明清,中國人文歷史四千年,傢庭作為一個特定組織,都是基本的社會生產生活單位。改朝換代就是不同傢庭的輪流坐莊。所以,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是傢國文化,所謂修身、齊傢、治國、平天下。特定的傢庭為小傢,國就是天下一大傢。

(3)一個傢庭,有產業,需經營,不能分割,傳承上必須保證完整,才能有益於傢庭財產的不斷創造和傢庭財富的不斷積累,才能延續傢庭的不斷興旺和繁盛。

(4)香港霍傢。霍英東創立傢業。嫡妻呂燕妮有三子,長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三子霍震宇。霍老爺子有規定,老太君呂燕妮把關,長房為大,二房三房及子女可以得到一些錢財,但不得染指霍傢的產業。

(5)傳統文化條件下,傢庭傳承是傳嫡傳長,即所謂“嫡長子傳承制”。就是說,長子繼承傢業的主體部分甚至全部,其他兒子可以不分傢,需要分傢的,隻能分得傢庭財產的很少部分。

長子繼承傢業後,長子的長子繼承長子的傢業,就這樣一代一代往下傳承。這個有資格傳承傢業的“長子的長子”,就是長孫。

(6)長子先死的,即長子先於傢主父親去世的,長孫代位繼承傢業,承負傢庭傳承的重任,這就叫承重孫。承重孫就是未來接班老太爺的傢主。

(7)長子無後的,即沒有長孫的,可以從其他兄弟過繼子嗣。過嗣達成後,這個被過繼到長子房頭的嗣子,承擔傢庭傳承的重任,就是長孫。

(8)長子將傢產傳承給次子或其他兒子的,次子或其他兒子繼承傢產後,自己的兒子即是這個傢庭的長子,長子的長子就是這叫傢庭的長孫。

(9)所以,長孫是傢庭傳承的特定概念,也是規則設置。長孫名義上是長子的長孫,核心意義是傢庭長孫。就是說,長孫必須是傢業傳承人,不能傳承傢業的長孫不是長孫。“長孫”概念是規則大於名分。

(10)再說霍傢。按照傳統文化的傳承規則,長子霍震霆繼承傢業,長孫霍啟剛是未來傢庭的傳承人。但霍傢執行“長房傳承制”,即長房的三個兒子分割傢產。按霍英東的遺訓,長子霍震霆繼承體育事業,次子霍震寰繼承商業部分,三子霍震宇繼承南沙開發。其他各房子女不得從商,轉而從事律師、醫生等職業。而且規定,自己死後20年內不得分割傢庭財產。

(11)霍英東死後,二房三房沒有動靜,長房第三子霍震宇於2011年12月起訴老二霍震宇侵吞傢族財產,這就是“霍傢爭產案”。最後和解,分割傢產。霍英東300億港元財產,長房三兄弟平分200億元,二房三房分100億元。

(12)霍英東確實是想按“長子繼承制”傳承財產的。奈何新時代的法律條件不允許。霍傢兄弟分割財產後,昔日的輝煌不再會有。一傢分成3+X份,之後就看各自的造化瞭。

(13)如果嚴格按照“嫡長子傳承制”,跳水女皇郭晶晶的丈夫霍啟剛,因為是長孫,理所應當繼承霍傢的全部產業。實際上,霍啟剛郭晶晶夫婦2012年結婚後,自立門戶,不參與傢庭內部財產紛爭,這個“長孫”也就名不副實瞭。

(14)長房為大宗,其他房頭為小宗,這是中國歷史四千年禮制所規范的。所以要尊重長房,維護長房。傢庭遇到喪事祭祀等禮儀事項,應當給予長房尊貴的位次,這叫守禮。當然瞭,實際生活中,老大不像老大樣,不能以身作則,遇事沒有擔當,不能給兄弟姐妹帶來利益和希望,也就無所謂長房老大瞭。

(15)“長孫”就是長子長孫,就是傳承傢業的。沒有傢業可傳,無所謂長孫不長孫。實際生活中,一般居民人傢,遇到喪事祭祀等禮儀事項,怎麼安排“長孫”,大傢商議著來,多少講究些臉面,不要過於計較,最終取得操作上一致意見,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