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和國徽是國傢的象征和標志,代表著國傢權威與尊嚴,維護國旗與國徽是每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法定義務。
強化國旗國徽愛國主義教育意義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二十一條國旗應當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中小學應當教育學生瞭解國旗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旗升掛使用規范和升旗儀式禮儀,新聞媒體應當積極宣傳國旗知識,引導公民和組織正確使用國旗及其圖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第十五條國徽應當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中小學應當教育學生瞭解國徽的歷史和精神內涵。新聞媒體應當積極宣傳國徽知識,引導公民和組織正確使用國徽及其圖案。
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明確規定國旗、國徽是國傢的象征性符號。國旗、國徽見證著新中國的誕生,是凝聚與統一民眾愛國信仰的重要國傢象征,也寄托著我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對民族團結偉大復興的期盼。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增加瞭國徽教育內容,明確規定中小學應當將“瞭解國徽的歷史和精神內涵”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體現瞭加強國旗國徽宣傳教育的鮮明導向,亦彰顯瞭國旗、國徽在14億中國人心中的重要意義,這也昭示著保護國旗國徽是中華兒女的共同榮耀和責任。
國旗的法定使用要求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九條國傢倡導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使用國旗及其圖案,表達愛國情感,公民和組織在網絡中使用國旗圖案,應當遵守相關網絡管理規定,不得損害國旗尊嚴,網絡使用的國旗圖案標準版本在中國人大網和中國政府網上發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九條不得升掛或者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不得倒掛,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損國旗尊嚴的方式升掛,使用國旗。
不得隨意丟棄國旗,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應當按照國傢有關規定收回,處置,大型群眾性活動結束後,活動主辦方應當收回或者妥善處置活動現場使用的國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二十條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和商業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情形。
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寓意深刻,它象征著紅色革命,更象征著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各族人民團結一心。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倡導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使用國旗及其圖案表達愛國情感,對於國旗的適用場合、禁止性行為進行瞭細化規定。公民和組織在使用國旗及其圖案時,應當嚴格註意規范使用,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損害國旗尊嚴,對於使用後的國旗應當妥善處置,嚴禁將國旗及其圖案用於私人喪事、盈利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
國徽的法定使用要求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第十條:國傢機關和武裝力量的徽章可以將國徽圖案作為核心圖案,公民在莊重的場合可以佩戴國徽徽章,表達愛國情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第十三條國徽及其圖案不得用於:
(一)商標,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商業廣告;
(二)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陳設佈置;
(三)私人慶吊活動;
(四)國務院辦公廳規定不得使用國徽及其圖案的其他場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第十四條:不得懸掛破損,污損或者不合規格的國徽。
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由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和谷穗、齒輪組成,“人民”和“團結”是國徽圖案的設計精髓。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增設的第十條明確規定,公民可以在莊重的場合佩戴國徽表達愛國情感。對於國徽的禁止適用情形進行瞭細化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規定的范圍以外不得隨意懸掛國徽或者使用國徽圖案。
損害國旗、國徽尊嚴的法律後果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二十三條: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第十八條: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解讀:
國旗、國徽是國傢象征,更是民族尊嚴的體現,每一名中華兒女都應當切實加強國傢觀念,發揚愛國主義精神,自覺維護國旗國徽尊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對於有損國旗國徽尊嚴的行為作出瞭明令禁止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也對於侮辱國旗、國徽行為的定罪處罰作出瞭專門性規定,任何故意毀壞、玷污、踐踏等侮辱國旗、國徽的行為都將被依法追究相關行政處罰責任或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