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因遭遇刺殺、走“草根路線”等經歷,被一些人稱之為“韓國版的特朗普”。然而,李在明恐怕遠沒有特朗普那麼幸運。
特朗普在就任總統之後順利擺脫瞭一切法律指控,李在明卻實現不瞭這一點。他等來的是審判延期,一旦卸任韓國總統的職位,李在明恐怕還要面臨牢獄之災。

一場牽動韓國政壇神經的關鍵審判,因韓國憲法的一紙條文,被按下暫停鍵。6月9日,首爾高等法院刑事審判庭宣佈,決定推遲原定於6月18日舉行的現任總統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的重審。
法院明確表示,此次推遲的依據正是韓國《憲法》第84條,該條文規定,“總統在任期間,除犯有內亂罪或外患罪外,免於刑事起訴”。法院將另行擇期審理此案,而這個“期”的設定,無疑與李在明的總統任期緊密相連。
對李在明而言,該憲法條文如同一面堅固的“護身符”,但這個護身符有著明確的“保質期”。此次被推遲的重審,源於韓國最高法院在2024年5月做出的一項具有決定性意義的裁決。
韓國法院認定,李在明就京畿道城南市大莊洞開發項目相關爭議,多次向公眾發表瞭“虛假陳述”,此舉違反瞭《公職選舉法》。
韓國法院因此撤銷瞭此前二審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並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進行重審。在這之後,李在明案件重審的進程,可謂一波三折。

首次庭審原定於今年5月15日舉行。在那個時候,李在明作為最熱門的總統候選人,正投身於緊張的國會選舉競選活動。面對即將到來的庭審,李在明方面迅速向首爾高等法院提交瞭延期開庭的申請。
法院經權衡,出於保障候選人公平競選權利、以及確保司法審判過程本身公正性的雙重考量,最終決定將庭審推遲至國會選舉結束後的6月18日。
韓國選舉的塵埃剛剛落定,憲法賦予總統的刑事豁免特權這道“鐵壁”,便橫亙在司法程序面前,導致瞭李在明案件的第二次推遲。
此次審判推遲,在韓國政壇並非新鮮事物。韓國媒體指出,除內亂、外患罪以外的所有刑事指控,無論是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還是像李在明所涉及的選舉舞弊指控,都無法對李在明構成挑戰。
按照韓國憲法的規定,不僅僅是最終定罪被阻擋,連基本的刑事調查、起訴和審判程序,在總統任期內都處於凍結狀態。
這一條款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國傢元首能夠“心無旁騖、不受司法幹擾地履行其最高行政職責”,維護國傢行政權力的穩定性和連續性,避免國傢因領導人深陷訴訟而陷入治理癱瘓。
然而,一旦李在明結束其總統任期,《憲法》第84條賦予他的刑事豁免權將自動失效。屆時,李在明若最終被定罪,根據韓國相關法律,違反《公職選舉法》可判處刑罰,理論上存在入獄服刑的現實前景。

韓國歷史上,全鬥煥、盧泰愚、樸槿惠、李明博等前總統卸任後,均經歷瞭司法審判並獲刑,這為“總統並非司法終點”提供瞭歷史註腳。
從這個角度來講,李在明總統任期的每一天,既是其行使國傢最高權力的過程,也是其司法豁免“保護期”的倒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