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在夢遊的時候把手機弄丟瞭,我幫你找回來。”看似是“熱心腸”室友屢次伸出援手,沒想到竟是精心編織的騙局。近日,上海閔行警方偵破一起利用室友“夢遊癥狀”實施的詐騙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閔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27日,報警人小王在父親的陪同下趕到上海閔行公安分局曹行派出所報案,稱他向一名“陌生人”支付瞭12800元用於“贖回”手機。
原來,小王一直有夢遊的癥狀。據他回憶,4月23日清晨,他在宿舍醒來後發現放在床頭的手機不翼而飛。隨後他便詢問同寢室的吳某,吳某聲稱看到小王夢遊時把手機帶出去後遺失,還主動幫他聯系撿到手機的人。在撥通小王的電話後,吳某順利聯系上撿拾手機的“陌生人”,但“陌生人”開口就向小王索要2500元的好處費。小王在將信將疑間向吳某轉賬瞭2500元,為瞭打消小王的顧慮,吳某當著他的面將錢款轉給瞭“陌生人”,小王也順利拿回瞭手機。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之後的40天,小王竟“夢遊”弄丟瞭6次手機,並通過吳某陸續轉給“陌生人”12800元用於“贖回”,一直到父親發現才報警。
接報後,民警首先對所謂“陌生人”展開調查,在調閱小區及樓道內的公共視頻後,民警並未發現小王有夢遊出門的情況。同時,民警還對其他室友進行走訪,據室友描述,小王確實有夢遊的習慣,但沒有發現他拿著手機。
“陌生人”極有可能是虛構的,民警隨即圍繞室友吳某展開調查,警方發現吳某用於接受小王轉賬和轉給所謂“陌生人”的微信號均是吳某本人。此外,小王的父親也曾與所謂“陌生人”協商,提出以800元換回手機遭拒,而電話中小王父親察覺其聲音與吳某十分相似。
經過充分調查取證,警方最終確定所謂“陌生人”就是室友吳某,並在5月28日成功抓獲嫌疑人。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吳某如實向民警陳述,他在結識小王後發現他為人單純,容易輕信別人。一次偶然,他發現瞭小王有夢遊的癥狀,於是心生歹念。他屢次趁小王睡覺時偷走他的手機,再謊稱看到小王“夢遊”時把手機拿走遺失瞭,之後他假裝幫忙聯系所謂撿到手機的人,當著小王的面上演一出“討價還價”的戲碼,騙到錢款後將藏在自己身上的手機還給小王。
截至報案,吳某已作案6次,牟利128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閔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吳某已向小王退賠非法所得,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頭條號作者“胡蘿卜說法”@胡蘿卜說法對此進行瞭分析。
律師:構成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在這個案例中,吳某偶然發現小王有夢遊癥狀後,心生歹念。他趁著小王睡覺時偷走手機 ,然後虛構小王夢遊丟手機的事實,讓小王誤以為手機真的是自己夢遊時丟失,進而使小王基於這個錯誤認識,自願向他轉賬“贖回”手機。吳某的這一系列行為完全符合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使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的構成要件,且詐騙金額1.2萬元達到數額較大標準,所以構成詐騙罪。
(零度時評綜合光明網、頭條號作者@胡蘿卜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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