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以舊換新”
購房優惠券房地產項目名錄(第一批)
根據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關於支持房地產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文件精神,政策期內(2025年6月13日至2026年12月31日),對居民以“以舊換新”方式購買日照市轄區內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發放“購房優惠券”。經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出申請,各區縣、功能區住建部門審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以下項目參與“以舊換新”,具體名單如下:

日照市“以舊換新”
購房優惠券申請使用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關於支持房地產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日建發〔2025〕7號)要求,政策期內(2025年6月13日至2026年12月31日),對居民以“以舊換新”方式購買日照市轄區內新建商品住房(不限於首套房)的,可申請發放“購房優惠券”。實施細則如下:
一、補貼對象和標準
對“以舊換新”方式購買日照市轄區內新建商品住房(不限於首套房)的購房人享受購房補貼:
1.舊房作價款70萬元以內的,可申請5萬元購房優惠券補貼;
2.舊房作價款70萬元(含)至150萬元,可申請10萬元購房優惠券補貼;
3.舊房作價款150萬元(含)以上的,可申請15萬元購房優惠券補貼。
舊房作價款以買賣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為準,包括住房及其附屬車位、儲藏室。單獨購買車位、儲藏室等附屬用房的不發放購房補貼。
購房優惠券可直接用於抵頂部分購房款。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隻能使用一張購房優惠券。
二、補貼條件和需提交材料
1.申請補貼對象購買房屋的交款時間、網簽時間、備案時間均應在政策規定期間,即2025年6月13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購房優惠券可使用的購買房產項目名單,以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公示的項目為準。
3.需提交材料:
(1)購房人身份證;
(2)舊房不動產權證書;
(3)“以舊換新”二手房協議書、資金流水憑證;
(4)新房認購協議書;
(5)申請人與不動產權證所有權人關系證明(三代以內直系血親,僅多套房屋以舊換新需要提供此項材料);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補貼申請程序
符合本實施細則的購房優惠券補貼申請人,通過日照市住建局或日照人才發展集團公眾號中的“才易居”模塊填報申請信息,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經區縣、功能區住建部門審核,市住建部門確認後,以電子券的方式取得購房優惠券。申請人使用時,向開發企業出示,由其進行查驗、核銷。
四、補貼使用要求
1.購房補貼優惠券隻能在經公示的房地產項目名單中使用。
2.購房優惠券實名登記,不能兌換現金,不得轉讓。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過期自動作廢。
3.使用購房優惠券購房的,應在網簽時註明使用金額及優惠券編號,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註“日照市‘以舊換新’購房優惠券補貼購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後原則上不得撤銷或變更,因特殊情形需要撤銷或者變更的,應退回已使用的購房補貼。
五、房產項目范圍
可使用購房優惠券的房地產項目名單,由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出申請並作出房屋質量、交房等方面承諾後,經區縣、功能區住建部門審核,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後向社會公示。項目名單在市、區縣功能區住房城鄉建設、市人才發展集團等部門單位網站、公眾號公示。
六、政策咨詢電話
東港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3386249
嵐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3678027
莒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6201207
五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7965512
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和建設局:8351626
高新區交通和建設局:2228005
山海天旅遊度假區城鄉建設管理局:8316076
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7979272、7979139
技術咨詢電話(日照人才發展集團):0633-8866708

來源:日照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