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猶如一顆鑲嵌在祖國西北邊陲的璀璨明珠,始終籠罩著一層神秘而莊嚴的面紗。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已為大傢勾勒出兵團的基本輪廓,許多讀者反饋這些內容如同一把鑰匙,為他們打開瞭瞭解這座特殊"城池"的大門,使其得以窺見兵團在新疆發展建設中舉足輕重的地位與作用。
也有部分人讀者私信我,在兵團工作的幹部職工,是行政編制還是事業或是企業編制,用一句話來概括,在兵團工作的幹部和職工,既有行政編制的公務員,也有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還有國有企業的職工,同時也存在一定數量的編制外工作人員和職工。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在新疆,是新疆的組成部分,但由於是實行計劃單例,又區別於新疆的其他的地方。在新疆或是在全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都是一種特殊的存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實行計劃單列的省部級特殊區劃,承擔著國傢賦予的屯墾戍邊職責,實行黨政軍企高度統一的特殊管理體制。
從建設兵團的定位來說,其機構屬於省部級機構,與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是同一個級別的存在,是一種特殊的行政區劃。1981年12月,中央決定恢復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制,名稱由原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軍區生產建設兵團”改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兵團開始二次創業。
截至2020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轄14個師(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轄師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直轄縣級市實行“師市合一”管理體制。兵團的團級單位除瞭團場外,還有農場、牧場等,一般統稱為“農牧團場”,行政級別為縣處級,團場編以數字番號 。
從形態上來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是實行黨政軍企高度統一的特殊管理體制,有兵團、師、團三級。兵團和師均設政治委員、司令員或師長三個主要職位。兵團的行政、司法、經濟、財政等由中央政府管理並依照國傢法律自行管理內部的行政、司法事務。

在統計方面,兵團的人口和面積計入地方政府的統計中(兵團城市除外),但國民生產總值等則單獨列出,不計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數據。兵團總部、各師師部和團場密集的墾區,設有三級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機構,如兵團公安機關實行兵(兵團公安局)、師(師公安局)、墾區(墾區公安局)三級建制。
從以上介紹來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相當於一個省級行政區劃,兵團總部相當於省級,師部相當於地方地廳級,團部相當於縣處級。
兵團的最高領導為兵團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是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兼任,兵團黨委書記,政委是由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任,司令員是由自治區副主席兼任等,同時兵團政委兼任中國新建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司令員兼任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從兵團總部機關的設置來看,既是一個軍隊建制的機關,又是一個行政建制的省級機關,地方的相關職能部門兵團都會有,比如財政局、農業局等。同時又是一個大型中央企業的機關,黨政軍企四者高度統一,總部及各級機關的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都是行政編制而不是企業編制。

兵團所屬的師團級機關,政委是黨委書記、師長、團長是黨委副書記,師團機關的工作人員,也是公務員編制,部分人為參公編制或是事業編制。隻有在兵團所屬企業工作的管理人員,有的屬於行政編制,有的屬於企業編制的管理人員,從事生產一線的職工,基本上都是企業編制。
綜上所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同時也是中國新建集團公司。既是行政區劃中的特殊存在,實行黨政軍企高度合一的管理體制,既保留行政機關的機構、編制和管理職能,履行這些職能的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屬於行政編制的公務員;同時也要按照市場化規則進行生產經營,從事生產的經營的職工屬於企業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