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媒體們報道馮女士一傢的事情。根據馮女士描述,他們傢14年前就拆遷瞭,但是拆遷之後一直沒有得到安置的房子,到瞭後面更是連說好的過渡費都不給瞭。去年她丈夫因為討要過渡費,結果也遭到瞭拘捕。法院就認為她丈夫強拿硬要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應該予以追究責任。她也找瞭律師,法庭上她丈夫林印水堅持沒有認罪。目前的話,審判結果還沒有下來。

這一次記者來到瞭馮女士的傢,她傢是在自己地裡簡單的蓋瞭個房子。記者一進門,就發現房屋裡陰暗潮濕,四周墻皮都發黴瞭。傢具也是非常破舊,都是用瞭十幾年瞭。可以說她傢目前居住的條件,那是非常的惡劣。但哪怕是這樣,他們一傢人也在這生活瞭十四年。

馮女士還告訴我們,丈夫被抓之後,傢裡就越來越困難瞭。因為少瞭一個人賺錢,現在傢裡就靠她一個人在撐著。公公患有嚴重的糖尿病,每天都得打胰島素。婆婆患有腦梗、高血壓、高血脂等疾病,每天的藥也是不斷。女兒也是上瞭大學,學費和生活費也是一筆很大的開銷。還有自己的兒子,也在讀初中。

對於那1.4萬的過渡費,他們得知這錢是政府工作人員個人出的,於是就立馬歸還瞭。因為他們覺得這錢他們不能拿,畢竟不是開發商或者政府出的。如果他們知道這是錢是個人出的,那肯定不會要的。對於維權一事,馮女士也表示這也是無奈之舉。他們沒有惡意去鬧,隻是想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那過渡費本身就是說好要給的,要不是因為傢裡困難,也不可能追著要這筆錢。

現在馮女士的意思也很簡單,他們不會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多給的哪怕是一分錢她們也不會要。他們隻想按照之前的拆遷前說好的,拿回屬於他們安置的房子。同時,馮女士也堅持不認為自己丈夫的做法有罪。

如果馮女士說得都是真的,那大傢其實都能理解的。因為馮女士一傢確實困難,老人患有重病,傢裡還有兩個孩子要讀書,那開銷肯定很大。再加上拆遷都過去14年瞭,結果說好的房子一直沒有落實,這換做是誰也會忍受不住的。也隻能希望法院在審理這個案子的時候,能過多考慮一下瞭。